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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印发《反保险欺诈指引》 4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18-04-02
为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欺诈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及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反保险欺诈指引》(下称《指引》)。《指引》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保监会下发了《反保险欺诈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就保险机构的制度体系与组织架构,以及内部控制与信息系统,对保险欺诈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提出详细应对办法,同时鼓励保险机构完善考核机制、实施宣传教育并积极举报。
本次印发的《指引》共4章47条,旨在构建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规范和反欺诈技术标准,进一步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重点从三方面进行了规范:
其次,明确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机构的欺诈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管,在反保险欺诈中发挥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要求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定期对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监管评级、风险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对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进行持续监管。
下一步,保监会将致力于指导建立涵盖欺诈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报告的全流程风险管控体系,推动保险行业完善反欺诈工作框架,提升协作机制效能,提高社会公众对欺诈的认识,形成预防和处置保险欺诈行为的长效机制。

